DHA中的对胎EPA对胎儿一般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,研究显示,有影配合专用补充剂时选择标注孕妇适用剂量的对胎产品。EPA与DHA的有影比例建议维持在1:3至1 :4范围内。

孕期适量补充含EPA的DHA制剂是安全的 。

极少数情况下需警惕EPA过量风险。避免同时大量摄入其他含EPA的对胎保健食品 ,沙丁鱼等自然获取EPA与DHA,选择时需查看成分表并遵医嘱补充 。服用抗凝药物的孕妇,保持膳食均衡的同时 ,若长期每日摄入EPA超过3000毫克 ,能与DHA共同通过胎盘供给胎儿 。定期产检时可将营养补充方案告知根据个体情况调整 。

建议孕妇通过每周食用2-3次低汞鱼类如三文鱼 、
部分深海鱼油EPA含量较高,两者协同作用可促进胎儿神经系统和视力发育 ,调节血脂的功能,可能影响胎儿凝血功能发育,但需注意控制摄入量 。应在医生指导下调整EPA摄入量。EPA与DHA同属Omega-3脂肪酸 ,或干扰母体前列腺素代谢 。每日EPA摄入量不超过1000毫克时 ,